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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道麦A: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报告书2020-09-08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 A(B) 公告编号:2020-51 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报告书中所述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0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相应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

      3. 回购股份的种类: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下称“B 股”)

    4.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
的方式。

      5.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高于港币 5.70 元/股(相当于人民币 5.10 元/
股),即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B 股股票交易均价(港币
3.80 元)的 150%。

      6.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 26,00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344,121,302
        股的 1.1%及 B 股总股份数 167,049,341 股的 15.6%;

        公司回购股份的下限数量为 13,00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344,121,302
        股的 0.55%及 B 股总股份数 167,049,341 股的 7.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 26,000,000 股和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港币 5.70 元/股进行测算,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将不超过 13,256.2 万元人民币,折合
                                        1
港币不超过 14,820.0 万元(按 2020 年 8 月 18 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港币=0.89448
人民币换算;实际回购时使用港币金额按购汇当日汇率换算,包括购汇、交易手续费
等相关费用)。

    8. 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
减持计划。

    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资金为港币,需取得外汇管理部门对本次回购涉及购付汇的
同意,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的风险;

    2. 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 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因充分正当事由
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存在回购股份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正文: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其审议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
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及9月8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40号)、《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0-50号)。

    本报告在上述重要内容提示中已简要介绍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其具体内容可参
见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
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44号)。

    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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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择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后,公司将
分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
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申请。

    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
结构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三、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待本次回购股份完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注销议案后,公司将依照《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B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 B 股股份。

    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东大会作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
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2020年6月15日,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给先
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33号)。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东
大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
市场的行为。

    六、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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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 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
露;

      3. 回购期间,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 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
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 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
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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