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A: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明)2021-03-31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履行了我的职责。现将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在我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了 2 次董事会会议,我参加
了全部会议,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
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 委托
现场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出席
席次数 数 自参加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葛明 2 0 2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 自 2020 年 11 月 16 日葛明就任独立董事起至 2020 年度结束,公司
东大会次数 未召开股东大会
在就任独立董事前,我详细了解了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及行业情况。在董事会
上,我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我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发表时间 针对事项 意见结论
1. 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同意
2.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上述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我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我
担任了上述委员会的成员。2020 年度在我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决策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0 年,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也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
咨询。
公司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
葛明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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