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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道麦A: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22-03-31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关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2)第 Q00847 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道
麦公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
报表”),并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2)第 P02154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证上
[2022]19 号)(2022 年 01 月 07 日)的要求,安道麦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
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安道麦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安道麦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对安道麦公司实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
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安道麦公司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
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说明仅作为安道麦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呈报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牟正非
                中国上海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季宇亭




                                                              2022 年 3 月 29 日



                                                                                         -1-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关联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核算          2021 年
       关联方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期初余额     2021 年度增加额   2021 年度减少额    2021 年期末余额   金融业务的类别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注 1)      370,141           758,680           769,940            358,881       存款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短期借款 (注 2)                 -           100,000           100,000                  -       贷款

注 1:2021 年,本集团收取的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2,725 千元。
注 2:2021 年,本集团支付的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1,571 千元。



此汇总表已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