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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孚高科: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0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要求,独立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的重大决策、经营活动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八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1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0 年 02 月 13 日    2020 年 02 月 15 日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0 年 04 月 17 日    2020 年 04 月 23 日
     3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0 年 04 月 28 日   根据相关规定免于公告
     4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0 年 08 月 21 日   根据相关规定免于公告
     5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12 日    2020 年 10 月 13 日
     6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3 日   根据相关规定免于公告
     7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7 日    2020 年 10 月 29 日
     8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0 年 11 月 12 日    2020 年 11 月 13 日



     以上相关公告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各次会议、参加了公司三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各类议案报告: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和
摘要、2020 年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三季度报告以及公司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等议案报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对公司生产
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对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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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未
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定期报告公正、客观,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江
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客观。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定价原则公允,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事项,没有发现内幕交易行
为,没有发生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5、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实施考核的管理办法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管理规范运作和
经营业务的有序开展。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交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认为该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相符。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公司治理的进一步完善和公司健
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