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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孚高科: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2-037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
2022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剩余回购股份 56,277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1,008,659,570 股减少到
1,008,603,293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00,865.957 万元人民币减少至 100,860.3293 万
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
通知公告之日(2022 年 5 月 19 日)起 45 日内向公司申请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
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
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
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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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起 45 天内,每工作日 8:30-17:00
3、联 系 人:徐 看
4、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5、传    真:0510-80505199
6、电子邮箱:Web@weifu.com.cn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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