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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孚高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8-20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2-051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8 月 19 日(周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8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 年 8 月 19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2 年 8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晓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分类     人                占公司总股   人                占公司总股    人                 占公司总股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数                份数比例     数                份数比例      数                 份数比例
A 股     12    321889779    31.9144%    51     21073984       2.0894%   63     342963763    34.0038%
B 股     57     69247876     6.8657%    1       309298        0.0307%   58      69557174       6.8964%
总体     69    391137655    38.7801%    52     21383282       2.1201%   121    412520937    40.9002%

                                                                                             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
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
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与博世力士乐开展战略合作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其持有公司股份 142,841,400 股,
其中:A 股 115,260,600 股、B 股 27,580,800 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A股               227505763         99.91331   197300        0.08665      100        0.00004
 B股                 41976374       100.00000          0      0.00000          0      0.00000
表决汇总           269482137         99.92680   197300        0.07316      100        0.00004
其中:中小股东       62937958        99.68734   197300        0.31250      100        0.00016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唐丽子律师、杨楠律师视频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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