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2023-04-28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无锡
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结论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有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 个。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
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