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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井贡酒: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8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古井贡酒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关于加
强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
后认为:
    1.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报告期末,没有发
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担
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开展证券
投资业务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并制定了《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
主营业务的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基于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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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关于公司开展之前投资业务的议案。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证券
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具有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
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
关事宜。




                             独立董事:张桂平、王瑞华、徐志豪
                                             2021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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