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京东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京
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充分的事前审议,发
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吕廷杰先生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故其回避发表意见)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
的相关材料,经与公司了解,公司以 2018 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
对 2019 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
计,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原则,公平合理。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
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多年提
供了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该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
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我们同意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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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廷杰 王化成 胡晓林 李轩
2019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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