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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0-07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0-07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0 年 11 月 1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
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3、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炎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1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1 人,
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10,623,790,96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0.839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 77 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5,292,228,836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62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 A 股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东 22 人,其中 1 名 A 股股东代理人同时

也是 B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量 5,208,123,386 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186%;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数量 84,105,45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1%。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273 人,代表股份 5,331,562,130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770%。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7 人。非独立董事潘金峰先生、王

晨阳先生、宋杰先生及高文宝先生,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因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6 人。监事杨向东先生、徐涛先生

及史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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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全体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10,093,312,540     95.0067% 530,458,226         4.9931%        20,200      0.0002%
议案 2      10,090,560,440     94.9808% 530,460,226         4.9931%     2,770,300      0.0261%
议案 3      10,090,560,440     94.9808% 530,460,226         4.9931%     2,770,300      0.0261%
议案 4      10,090,560,440     94.9808% 530,460,226         4.9931%     2,770,300      0.0261%

         上述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A 股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10,029,491,435    95.1593%      510,170,281     4.8405%         20,200      0.0002%
议案 2      10,026,739,335    95.1332%      510,172,281     4.8405%      2,770,300      0.0263%
议案 3      10,026,739,335    95.1332%      510,172,281     4.8405%      2,770,300      0.0263%
议案 4      10,026,739,335    95.1332%      510,172,281     4.8405%      2,770,300      0.0263%



                                          B 股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63,821,105     75.8790%       20,287,945     24.1210%             -      0.0000%
议案 2         63,821,105     75.8790%       20,287,945     24.1210%             -      0.0000%
议案 3         63,821,105     75.8790%       20,287,945     24.1210%             -      0.0000%
议案 4         63,821,105     75.8790%       20,287,945     24.1210%             -      0.0000%

                                               3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因议案 1 至议案 4 曾由独立董事发表过独立意见,须单独披露中

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股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2,932,323,996      84.6807%    530,458,226    15.3188%          20,200     0.0006%
议案 2      2,929,571,896      84.6012%    530,460,226    15.3188%       2,770,300     0.0800%
议案 3      2,929,571,896      84.6012%    530,460,226    15.3188%       2,770,300     0.0800%
议案 4      2,929,571,896      84.6012%    530,460,226    15.3188%       2,770,300     0.0800%

         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31 日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
权的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李轩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
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与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征集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2020 年 11 月 13 日的 9:00-17:00。

截至征集结束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委
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 0 名,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晓娟律师、李梦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上述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关于“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股权激励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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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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