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0-07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0-07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0 年 11 月 1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 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3、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炎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1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1 人, 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10,623,790,96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0.839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 77 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5,292,228,836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62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 A 股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东 22 人,其中 1 名 A 股股东代理人同时 也是 B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量 5,208,123,386 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186%;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数量 84,105,45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1%。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273 人,代表股份 5,331,562,130 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770%。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7 人。非独立董事潘金峰先生、王 晨阳先生、宋杰先生及高文宝先生,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因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6 人。监事杨向东先生、徐涛先生 及史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 2 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全体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10,093,312,540 95.0067% 530,458,226 4.9931% 20,200 0.0002% 议案 2 10,090,560,440 94.9808% 530,460,226 4.9931% 2,770,300 0.0261% 议案 3 10,090,560,440 94.9808% 530,460,226 4.9931% 2,770,300 0.0261% 议案 4 10,090,560,440 94.9808% 530,460,226 4.9931% 2,770,300 0.0261% 上述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A 股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10,029,491,435 95.1593% 510,170,281 4.8405% 20,200 0.0002% 议案 2 10,026,739,335 95.1332% 510,172,281 4.8405% 2,770,300 0.0263% 议案 3 10,026,739,335 95.1332% 510,172,281 4.8405% 2,770,300 0.0263% 议案 4 10,026,739,335 95.1332% 510,172,281 4.8405% 2,770,300 0.0263% B 股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63,821,105 75.8790% 20,287,945 24.1210% - 0.0000% 议案 2 63,821,105 75.8790% 20,287,945 24.1210% - 0.0000% 议案 3 63,821,105 75.8790% 20,287,945 24.1210% - 0.0000% 议案 4 63,821,105 75.8790% 20,287,945 24.1210% - 0.0000% 3 (四)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因议案 1 至议案 4 曾由独立董事发表过独立意见,须单独披露中 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股) 占有效表决股 反对(股) 占有效表决 弃权(股) 占有效表决 数比例 股数比例 股数比例 议案 1 2,932,323,996 84.6807% 530,458,226 15.3188% 20,200 0.0006% 议案 2 2,929,571,896 84.6012% 530,460,226 15.3188% 2,770,300 0.0800% 议案 3 2,929,571,896 84.6012% 530,460,226 15.3188% 2,770,300 0.0800% 议案 4 2,929,571,896 84.6012% 530,460,226 15.3188% 2,770,300 0.0800% 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10 月 31 日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 权的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李轩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 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与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征集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2 日-2020 年 11 月 13 日的 9:00-17:00。 截至征集结束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委 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 0 名,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晓娟律师、李梦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上述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关于“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股权激励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 五、备查文件 1、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