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本报告期内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全部为经营 性活动产生的,资金结算及时。公司没有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 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没有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 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必要的经营产生 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现象,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没 有发生对任何单位(包括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和个人提供的担保,没有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肖微、王仕刚、王竹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