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张裕集团履行商标使用费投入承诺 和修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意见 2019 年 4 月 3 日,本人作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本着勤免尽责、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现对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履行商标使用费投入承诺和修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张裕集团履行商标使用费投入承诺,将更好地维护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 3、修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将进一步明确本公司与张裕集团商标使用费收 取比例和用途,有利于双方更好地履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下页为监事签字页,无正文]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张裕集团履行商标使用费投入承诺和修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的意见签字页,无正文] 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