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张 裕A:关于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1-05-15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2021-临 12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二O二
O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

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
团”)提交的《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追加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O年度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张裕集团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刊登的《2020 年年度报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张裕集团持有公司 345,473,856 股,持股比例为 50.40%。上述临
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天前提出并送达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张裕集
团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

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

 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关于召开二O二O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

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5 月27 日(星期四)上午9 点,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

 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20 日。B 股股东应在 2021 年 5 月 17 日(即 B 股股东

 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
    于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5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参见附件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相关议案需要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回避表决的同时不可

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本公司酒文化博物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主要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的以下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刊登的本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等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3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只能采取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受法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

                                               4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2)受个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4、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24 日、25 日和 26 日三个交易日上午 9:00 至下午 3:00。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亦可于会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上 , 股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所 交 易 系 统 和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网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烟台市大马路 56 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0

     电话:0086-535-6633656;传真:0086-535-6633639

     联系人:李廷国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5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6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69”,投票简称为“张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提案编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8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2021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