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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张 裕A: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2023-04-28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张裕 A、张裕 B   股票代码:000869、200869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存在
                                                        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
                                                      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
  1                                                      是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
  2                                                      是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3                                                      是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
  6                                                      是
       务资助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7                                                      是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    是否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是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9                                                      是
       人选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10                                                      是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11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是
       施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12                                                      是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3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是
                                                      是否存在
                                                        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
                                                      不适用)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15                                                      是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16                                                      是
       累计获授股票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
 17                                                   不适用
       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
 18                                                      是
       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
 19                                                      是
       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
 20                                                      是
       超过 10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
 21                                                      是
       定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2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
       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
       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      是
       划的实施是会否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是
       和范围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股权激励计划拟授涉及
       的标的予股票种类、的来源、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
                                                         是
       授出予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上市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
       预留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
                                                      是否存在
                                                        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
                                                      不适用)
       百分比;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及
       其计算过程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应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
       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
       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
                                                         是
       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比
       例;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
       日或授权日的确定方式、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
                                                         是
       行权安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
       售锁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及其确定方法。如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
       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
       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
       价方式作出说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对股权      是
       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
       展、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
       次授出或者行使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
       授或者行使权益的条件;对设立条件所涉及的指标
       定义、计算标准等的说明;约定授予权益、行使权
       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
       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管,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      是
       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
       考核指标的,应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
       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后期激
       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期激励计划,应当充
       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存在
                                                        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
                                                      不适用)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当中,应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      是
       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
       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      是
       案时的调整方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
       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
                                                         是
       及其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
       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      是
       权激励计划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
                                                         是
       或争端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      是
       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
       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
       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3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24                                                      是
       况,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
 25                                                   不适用
       的对照公司是否不少于 3 家

 26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是否存在
                                                        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
                                                      不适用)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
 27                                                      是
       否不少于 12 个月

 28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是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29                                                      是
       性股票总额的 50%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
 30                                                   不适用
       不少于 12 个月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
 31                                                   不适用
       期的届满日

 32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不适用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
 33                                                   不适用
       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 50%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34    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      是
       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
 35                                                      是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
                                                         是
       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
                                                         是
       理办法》的规定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
                                                         是
       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
                                                         是
       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是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上市公司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是
                                                      是否存在
                                                        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是/否/
                                                      不适用)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
                                                         是
       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
       的董事是否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是
       了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是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6                                                      是
       所发表的专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
 37                                                      是
       避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否
 38                                                      是
       拟回避表决

 39    是否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                          是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
况有误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