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确定报酬的事先认可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确定报酬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地审阅,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 表如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自 2003 年起连续十七年为公司进行财务审计,该所业务素质良 好,恪尽职守,能够按照新的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 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 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公司继续 聘任该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江鲁 宋希亮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