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鲁B: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2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遵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在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更新建造两艘拖网船的独立意见
更新建造两艘拖网船替换船况老化、设备老旧的中鲁渔
1003 和中鲁渔 1004,可以有效减少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优
化公司捕捞船队结构,提高盈利能力。此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更新建造两艘拖网船的
事项。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并放弃同比例增资权的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可以充实山东省中鲁远洋(烟台)食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鲁食品”)的资本金,改善中鲁食品公
司资产结构,增强中鲁食品公司实力,提升中鲁食品公司的市
场 竞 争 能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HABITAT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在考虑自有资金情况,决定放弃
同比例增资权,本次增资后公司直接加间接持股比例变更为
72.46%,继续保持控股股东的地位,中鲁食品公司仍纳入公司
的合并报表范围。
3.坤信国际资产评估(山东)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
的专业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其选聘过程和评估
机构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
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
和公正的原则,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真实、合理。
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
需要,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选聘的评
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
相关性一致,依据评估结果定价公允且定价原则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江 鲁 宋希亮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