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遵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文件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 关资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 为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 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 现象,任职资格合法,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条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梁尚磊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孟凡勇先生、董光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傅传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 钟志刚 王守海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