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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港口: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2019-01-09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
                             独立意见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全
资子公司向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为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评估机
构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与交易各方无关联关
系,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
性且评估定价公允。

       2、本次交易的增资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
估并经有权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定
价公允。

       3、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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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在中国西南区域的战略布局,加快海外业务
拓展,协议内容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宇辉、苏启云、李常青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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