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阿萨勒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的独立意见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控 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阿萨勒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就此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该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 理的,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宇辉、苏启云、李常青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