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阿萨勒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所有相关会议资料,同意将《关于控股 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阿萨勒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提交定 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宇辉、苏启云、李常青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