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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港口: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31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19-076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要求已执行新金
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财会
〔2019〕16 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19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
〔2019〕16 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 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 2019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与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
知》(财会〔2019〕16 号),公司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
报:

   一是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
“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是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
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
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
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
目。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
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变更合并报表格式,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变更前                             变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18,396.52 应收票据                  18,328.03
                                - 应收账款                 200,068.4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0,080.95 应付票据                   2,696.08
                               - 应付账款                  47,384.87

                              - 使用权资产                 780,082.05
                              - 租赁负债                   170,362.43
                            合并利润表
              变更前                              变更后
减:资产减值损失           -12.11 加:信用减值损失            739.85
减:信用减值损失          -739.85 加:资产减值损失             12.11
                           合并现金流量表
              变更前                              变更后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