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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港口: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2020-01-10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0-00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本公司”或“公
司”)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收到
公司副总经理严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严刚先生向董事会申
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严刚先生目前仍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依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激
励对象的范围,严刚先生仍纳入激励对象,但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结合上述情况,同时基于其他调整内容,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同意对《招商局港
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
案)》及其摘要特别提示第 4 条与正文第十一条

    修订前: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77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79,341.2378 万股的 0.989%。其
中,首批授予总数为 1,72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 97%;
预留期权 5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 3%,用于优秀人才的
吸引与激励,主要为新增的核心管理与技术骨干等,该部分预留期权将在本激励
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
    修订后: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772.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92,236.5124 万股的 0.922%。
其中,首批授予总数为 1,719.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
97%;预留期权 5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 3%,用于优秀
人才的吸引与激励,主要为新增的核心管理与技术骨干等,该部分预留期权将在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由董事会审议明确授予对象。

    二、《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
案)》及其摘要特别提示第 5 条

    修订前: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以及对
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和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 240 人,占 2018 年底在职人员总人数的
2.5%。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
12 个月内,参照首批授予的标准确定。
    修订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以及对
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和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238 人,占 2018 年底在职人员总人数的
2.5%。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
12 个月内,参照首批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
案)》及其摘要第七条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
       (一)   招商港口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包括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首
席运营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共 9 人;
       (二)   招商港口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即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
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不超过 231 人。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总部公司级和部门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公司一线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
部核心管理人员、总部部门正职级、副职级、部门总监和下属公司总经理级和副
总经理级,不超过 146 人;
    2.总部部门和下属公司的核心管理骨干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包括总部部门
总助级、高级经理级、下属公司总助级以及核心的技术和业务人员,不超过 85
人。
    上述激励对象不超过 240 人,占 2018 年底在职人员总人数的 2.5%。
    预留激励对象为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12 个月内满足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条件的人员。预留激励对象由
公司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参照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确定,
不包括首批已获授激励对象。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
       (一)   招商港口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包括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首
席运营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共 8 人;
       (二)   招商港口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即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
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共 230 人。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核心管理人员,包括总部核心管理人员、总部部门正职级、副职级、部门
总监和下属公司总经理级和副总经理级,共 142 人;
    2.核心管理骨干及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包括总部部门总助级、高级经理级、
  下属公司总助级以及核心的技术和业务人员,共 88 人。
       上述激励对象共计 238 人,占 2018 年底在职人员总人数的 2.5%。
       预留激励对象为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12 个月内满足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条件的人员。预留激励对象应
  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参照首批授予的标准确定,
  不包括首批已获授激励对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
  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
  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四、《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
  案)》及其摘要第十二条

       修订前:
       (二)本次授予方案中首批授予 1,721 万股股票期权中的约 15.92%,计 274
  万股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详细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
  结果为四舍五入的数据):

                                                       占本次授予总
                                          授予股数                    占股本总额的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的比例
                                          (万股)                      比例(%)
                                                           (%)
  1     白景涛      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42.0          2.37%           0.023%
  2      阎 帅             董事                 42.0          2.37%           0.023%
  3      张 翼     首席运营官兼总经理           35.0          1.97%           0.020%
  4     郑少平          副总经理                35.0          1.97%           0.020%
  5      严 刚          副总经理                24.0          1.35%           0.013%
  6     黄传京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4.0          1.35%           0.013%
  7     陆永新          副总经理                24.0          1.35%           0.013%
  8     李玉彬          副总经理                24.0          1.35%           0.013%
  9      温 翎          财务总监                24.0          1.35%           0.013%
           (三)本次授予方案中 1,721 万股股票期权中的约 84.07%,计 1,447 万股授
       予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详细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为
       四舍五入的数据):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额
        激励对象                     人均授予股     授予股数合
                            人数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岗位层级                     数(万股)     计(万股)
                                                                   (%)         (%)
总部公司级和部门级管
理人员及下属公司一线      146           8.2       1192.0      67.19%      0.665%
业务高级管理人员
总部部门和下属公司的
核心管理骨干和核心业       85           3.0        255.0      14.37%      0.142%
务技术骨干
      注:如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
       入造成。
           修订后:
           (二)本次授予方案中首批授予 1,719.8 万股股票期权中的约 14.54%,计
       250 万股授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详细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
       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的数据):

                                                              占本次授予总    占股本总额
                                                  授予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万股)
                                                                  (%)         (%)
   1      白景涛        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42.0          2.37%        0.022%
   2       阎 帅              董事                     42.0          2.37%        0.022%
   3       张 翼       首席运营官兼总经理              35.0          1.97%        0.018%
   4      郑少平            副总经理                   35.0          1.97%        0.018%
   5      黄传京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4.0          1.35%        0.012%
   6      陆永新            副总经理                   24.0          1.35%        0.012%
   7      李玉彬            副总经理                   24.0          1.35%        0.012%
   8       温 翎            财务总监                   24.0          1.35%        0.012%
        (三)本次授予方案中首批授予 1,719.8 万股股票期权中的约 85.46%,计
    1,469.8 万股授予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详细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
    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的数据):

                                                         占本次授予总
    激励对象                 人均授予股    授予股数合                   占股本总额的
                   人数                                    量的比例
    岗位层级                 数(万股)    计(万股)                     比例(%)
                                                             (%)
核心管理人员        142              8.5       1,205.8         68.02%         0.627%
核心管理骨干及核
                      88          3.0         264.0       14.89%        0.137%
心业务技术骨干
    注:如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
    入造成。

        五、《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
    案)》及其摘要第十三条
        修订前: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
    须为交易日。
        届时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
    权的条件是否达成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
    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达成出具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后 60 日
    内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
    的,将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
    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
        修订后: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
    须为交易日。
        届时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
    权的条件是否达成进行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
 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达成出具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后 60 日
 内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
 的,将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
 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
 12 个月内确认。

     六、《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
 案)》及其摘要第二十五条
     修订前:按照 2019 年 10 月 10 日各项数据进行初步测算,本激励计划下首批
 授予的 1,721 万份股票期权的总价值,即公司需要承担的总激励成本为 9,310.6 万
 元。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该激励成本将在期权的锁定期及生效期内摊销,以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为授予日进行假设,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合计
年度摊销比例          6.3%      37.5%      34.2%      15.8%       6.3%     100%
年度摊销金
                      581.9    3,491.5    3,181.1    1,474.2      581.9   9,310.6
(万元)
占 2018 年营业
                     0.06%      0.36%      0.33%      0.15%      0.06%    0.96%
收入比例
占 2018 年净利
                     0.20%      1.21%      1.10%      0.51%      0.20%    3.23%
润比例
      注:如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
      舍五入造成。
     修订后:按照 2019 年 10 月 10 日各项数据进行初步测算,本激励计划下首批
 授予的 1,719.8 万份股票期权的总价值,即公司需要承担的总激励成本为 9,304.1
 万元。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该激励成本将在期权的锁定期及生效期内摊销,
 以 2020 年 1 月 31 日为授予日进行假设,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合计
年度摊销比例         34.4%       37.5%      19.2%       8.3%       0.6%     100%
年度摊销金额
                     3,198.3    3,489.0    1,783.3      775.3       58.2   9,304.1
(万元)
占 2018 年营业
                     0.33%       0.36%      0.18%      0.08%      0.01%    0.96%
收入比例
占 2018 年净利
                     1.11%       1.21%      0.62%      0.27%      0.02%    3.22%
润比例
      注:如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
      舍五入造成。

     七、《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
 案)》第三十五条
     修订前:
     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
     (一)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方案;
     (二)董事会审议批准股票期权授予方案,根据本激励计划确定授予日;
     (三)董事会就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独立董事、监
 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发表明确意见;
     (四)监事会核查授予日及激励对象的名单是否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
 中规定的激励范围相符并发表意见;
     (五)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股票期权授予事宜;股票
 期权授出时,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通知每位激励对象的
 被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生效安排等相关信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公司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后 60 日内完成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公告等相应程序,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登记结算公司
 办理登记结算与过户事宜;公司董事会对授予情况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并通过招
 商局集团将授予情况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七)激励对象须配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的
 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等事宜。
    修订后:
    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
    (一)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方案;
    (二)董事会审议批准股票期权授予方案,根据本激励计划确定授予日;
    (三)董事会就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独立董事、监
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发表明确意见;
    (四)监事会核查授予日及激励对象的名单是否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
中规定的激励范围相符并发表意见;
    (五)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股票期权授予事宜;股票
期权授出时,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通知每位激励对象的
被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生效安排等相关信息,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公司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后 60 日内完成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公告等相应程序,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登记结算公司
办理登记结算与过户事宜;公司董事会对授予情况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并通过招
商局集团将授予情况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七)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与授予方案由董事会确定并审议批准,并在本激
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完成授予。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
并完成授予的,预留权益失效;
    (八)激励对象须配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的
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等事宜。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