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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港口: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0-04-16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0-038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财务资助概况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
口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代码:00144.HK,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拟以
自有资金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向招商局港口全资子公司Goldframe Investment
Limited 持有 50% 的合营公司 Port of Newcastle Investments (Holdings) Pty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Port of Newcastle Investments Pty Limited(以下简
称“PONI”)提供1.625亿澳元的财务资助,PONI的其他间接控股50%的股东The
TIF Investments Trust B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贷款利率为8%,
贷 款 期 限 为 三 年 两 个 月 , 资 金 用 途 为 用 于 PONI 及 其 下 属 公 司 对 Port of
Newcastle的日常运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财务资助”)。2018年2
月6日,招商局港口与China Merchants Union (BVI) Limited(以下简称“CMU”)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Gold Newcastle Property Pty Holding Limited( 以 下 简 称
“Gold Newcastle”)订立收购协议,CMU与Gold Newcastle同意出售其持有合
营 企 业 Port of Newcastle Investments (Holdings) Pty Limited, Port of
Newcastle    Investments      (Property    Holdings)         Pty    Limited,      Port   of
Newcastle     Investments     (Holdings)        Trust   及         Port     of   Newcastle
Investments (Property Holdings) Trust ( 以 下 简 称 “ Port of Newcastle
Group”)50%的权益,其中包括CMU向PONI提供的股东借款1.625亿澳元,该笔财
务资助于2020年5月29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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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议案的同时将授权公司
管理层根据公司需要全权处理后续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0-028)。鉴于本次财务资助的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
超过70%,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
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Port of Newcastle Investments Pty Limited

    公司性质:私人公司

    住所:Level 4, 251 Wharf Road Newcastle NSW Australia 2300

    法定代表人:Greenwood’s Herbert Smith Freehills

    注册资本:118,087,010澳元

    成立时间:2014年4月29日

    经营范围:PONI为持股型公司,持有Port of Newcastle Operations Pty
Limited,Port of Newcastle Operations Pty Limited的主要业务包括港口管
理(包括船舶调度)、港口贸易发展、码头及泊位服务、航道疏浚及测量、港口
资产维护、港口物业管理及港口资源开发。

    股权结构:Port of Newcastle Investments (Holdings) Pty Limited持股
100%。招商局港口通过Goldframe Investment Limited与The TIF Investments
Trust B各对Port of Newcastle Investments (Holdings) Pty Limited持股50%。

    实际控制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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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简要历史沿革

    PONI 成 立 于 2014 年 4 月 , 为 持 股 型 公 司 , 持 有 Port of Newcastle
Operations Pty Limited, Port of Newcastle Operations Pty Limited 负责
Port of Newcastle 的港口管理(包括船舶调度)、港口贸易发展、码头及泊位
服务、航道疏浚及测量、港口资产维护、港口物业管理及港口资源开发。

    3.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主 营 业 务 情 况 : PONI 为 持 股 型 公 司 , 其 下 属 持 有 的 Port of Newcastle
Operations Pty Limited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负责Port of Newcastle的港口管理
(包括船舶调度)、港口贸易发展、码头及泊位服务、航道疏浚及测量。PONI的
收入来源稳定。

    主要财务数据:根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PONI 资产
总额 8.71 亿澳元,负债总额 6.58 亿澳元,净资产 2.13 亿澳元;2018 年营业收
入 0.48 亿澳元,净利润 0.14 亿澳元。

    根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PONI资产总额9.17亿澳元,负
债总额6.95亿澳元,净资产2.22亿澳元;2019年营业收入0.50亿澳元,净利润
0.08亿澳元。

    4.与本公司关系

    PONI系招商局港口的合营公司的子公司。

    5.上市公司在上一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18年6月14日招商局港口向CMU收购Port of Newcastle Group时一并收购
由CMU向PONI提供的股东借款1.625亿澳元。

    6.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PONI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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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额度:1.625亿澳元;

    财务资助用途:用于PONI及其下属公司对Port of Newcastle的日常运营;

    财务资助期限:签署本次财务资助协议之日起三年两个月;

    财务资助利率:8%/年,为参考市场定价并双方谈判协商确定,高于目前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

    四、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例
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1.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The TIF Investments Trust B

    公司性质:信托

    住所:Level 32, Central Plaza 345 Queen Street, Brisbane QLD 4000

    法定代表人:无

    注册资本:10澳元

    成立时间:2014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作为信托持有PONI的股份

    股权结构:The Infrastructure Fund B持有The TIF Investments Trust B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The Infrastructure Fund B

    2.与本公司的关系

    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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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The TIF Investments Trust B按出资比例向PONI提供同等条件的1.625亿澳
元贷款。

    五、本次财务资助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招商局港口自筹。招商局港口与 PONI 的其
他间接控股 50%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股东借款,以支持 PONI 及其下属
公司的业务发展及优化现有的设备,有利于提升 PONI 及其下属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招商局港口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行为,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用途清楚,有助于解决PONI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需求,具有必
要性。该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风险可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其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是适宜合理的,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

    1、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已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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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2、本次财务资助用途清楚,招商局港口与PONI的其他间接控股50%的股东按
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股东借款,以支持PONI及其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及优化现
有的设备,有利于提升PONI及其下属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招
商局港口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行为,风险
在可控范围内。

       3、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无异议。

       九、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30,600万元人
民币,无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财务资助协议;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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