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0-04-16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0-037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4 月 14 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
或“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调整部分固定
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
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
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
更。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
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
需要,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认为需要变更部分资产折旧年
限的会计估计。
(一)港航设施: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出台的《关于港口设施维护的管理办法》
和新建码头的《水工设计说明及施工要求》,符合设计要求的码头使用寿命可达
50 年,因此拟将港航设施的年限由原 40 年变更为 40-50 年。
(二)高杆灯、台池、机电设备类资产: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工艺革新、定
期检修、积累保养经验、提升维护水平等方式,延长了此类资产的使用寿命,存
1/5
在资产到期后仍继续使用的情况,因此拟将高杆灯、台池类资产的折旧年限延长
至 25 年。同时公司机电设备的种类较多,现行 5 年的统一折旧年限无法合理反
映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因此拟按实际使用情况将折旧年限变更为 5 年/8 年/10
年三档。
(三)油管油罐、供电设施、港铁设施设备、特种船舶等资产:公司于 2019
年 1 月收购湛江港后,该类资产沿用了原折旧年限,经过近一年的整合与管理,
公司与其他有行业代表性的上市港口企业进行了比较,拟对上述资产折旧年限的
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以使其更合理的反映资产寿命,也更符合行业运营标准。
二、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根据目前固
定资产的性能和使用状况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了复核,决定对部分固
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使之更趋合理,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拟经董事会批准后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具
体调整如下:
公司固定资产(仅列示需调整会计估计的资产)
调整前年限 调整后年限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三级类别
港航设施 40 年 40-50 年
码头设施
高杆灯(注) - 25 年
设备配套 高杆灯(注) 8年 -
港口及码头设施 土建配套 台池类 10 年 25 年
原油油罐及相关储罐 30 年 28 年
储罐 成品油油罐 30 年 28 年
其它储罐 30 年 18 年
2/5
公司固定资产(仅列示需调整会计估计的资产)
调整前年限 调整后年限
一级类别 二级类别 三级类别
原油管线 10-21 年 18 年
油、气管线
成品油、燃气管线 10-21 年 18 年
铁道线 50 年 40 年
铁路设施 12/26/50
铁路信号设施 12 年
年
配套管网 12 年 40 年
配网供电设备 12 年 22 年
房屋建筑物 土建配套 台池类 10 年 25 年
机器设备 机电设备 5年 5/8/10 年
港口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船舶 20 年 18 年
船舶
船舶 特种作业辅助船舶 20 年 25 年
内燃机车、轨道车、
车辆 铁路机车 公铁两用车、收轨车 12 年 16 年
等
生产用道路 50 年 20 年
铁路专用线 50 年 40 年
注:对高杆灯的类别进行了调整
三、本次变更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3/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
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测算,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的影响为:
(一)固定资产折旧:预计 2020 年增加约 2,029 万元;
(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计 2020 年减少约 519 万元;
(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预计 2020 年减少约 519 万元。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的影响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净利润的 50%,也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50%。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
和使用年限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更加客观
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固定资产会计估计涉及的审批程序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
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
更符合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调整后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和公
4/5
允。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