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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港口: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1-30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1-007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
                        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或“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9 年
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招
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2.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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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同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9、2019-070)。

    3.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48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原则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4.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020-003、
2020-004)。

    5.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公司对股票期权首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
月 19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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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根据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7.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2、2020-013、2020-014)。

    8.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
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7、2021-008)。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经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
开的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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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22,365,124 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 4.60 元
(含税),共计 884,287,957.04 元。上述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实施
完毕。

    (二)调整方法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若
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统一
由 17.80 元/股调整为 17.34 元/股。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首批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
激励》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本次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
调整已取得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且 3 名首批获授股票期权
的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首批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四、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首批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首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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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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