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2021-03-06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1-013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
(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招港 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710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完成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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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招
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
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2.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九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同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2019-070)。
3.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48 号),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0-001)。
4.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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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对《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
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2、2020-003、2020-004)。
5.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对
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对股票期权首批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 月 19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
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6.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根
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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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7.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
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首批
授予部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2、2020-013、2020-014)。
8.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预留部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
编号:2021-007、2021-008)。
9.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期)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
对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的公
示期自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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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2.授予日:2021 年 1 月 29 日;
3.行权价格:15.09 元/股;
4.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 3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53
万份,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期权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 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份) (%) (%)
1 徐 颂 副总经理 24.0 1.35% 0.012%
2 刘利兵 总法律顾问 5.0 0.29% 0.003%
核心管理人员 1人 24.0 1.35% 0.012%
预留期权合计 3人 53.0 2.99% 0.028%
注: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累计获得的股份总量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 10%。
5.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有效期
自授予之日起计算,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为六年,即员
工可在授予之日起的六年内依照事先安排的生效和行权时间表行权,
授予之日起六年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6.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预留部分期权自授予日起,锁定期为两年(24 个月),在锁定
期内不得行权。锁定期满后,分二批匀速生效,具体生效安排如下:
(1)自预留期权授予日起,满两周年(24 个月)后,该次授予
股票期权总数的 50%生效,行权期为 1 年。激励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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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
超过个人本次获授总量的 50%。
(2)自预留期权授予日起,满三周年(36 个月)后,该次授予
股票期权总数的 50%生效,行权期为 3 年。激励对象个人生效数量还
需根据其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但实际生效数量不得
超过个人本次获授总量的 50%。
当期生效条件未达成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由上市公司注销相关期权。各期行权期内未能行权的部分,在以后时
间不得行权。当期行权有效期满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
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生效的期权数量根据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进行调节,实际生效的期权数量不得超过个人当期应生效的权益总量。
同时,授予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期权应有不低于授予总量
的 20%留至限制期满后的任期(或者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后行权,或
在激励对象行权后,持有不低于获授量 20%的公司股票,至限制期满
后的任期(或者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出售。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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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7.股票期权的生效条件
本激励计划基于公司未来业绩目标的增长设置生效业绩条件。当
各业绩指标同时满足生效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生效的情形时,股票期权方可按照生效安排
生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具体生效条件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条件
在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各生效年度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
达到以下条件:
业绩指标 第一批生效 第二批生效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年度(即 2021 年)招商 年度(即 2022 年)招商
东的净资产收益率 港口归母净资产收益率 港口归母净资产收益率
(以下简称“归母净 (ROE)不低于 7.0%,且 (ROE)不低于 7.1%,且
资产收益率”)(ROE) 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 75 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 75
分位值 分位值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即 2021 年)招商 年度(即 2022 年)招商
港口净利润相较于 2018 港口净利润相较于 2018
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年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年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2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同期 75 分位值 同期 75 分位值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即 2021 年)招商 年度(即 2022 年)招商
经济增加值(EVA)
港口 EVA 达成集团下达 港口 EVA 达成集团下达
的目标 的目标
注:1.在激励计划的行权有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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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变动损益、战略项目投资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和净利润变动的,考核
时剔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变动额;为保持对标口径的一
致,在计算对标样本的净资产和净利润时剔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影
响;2.对标企业中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或由于进行资产重组等对业绩
指标产生明显影响的,对标样本将予以剔除;3.计算业绩指标行业水
平时,根据统计学惯例,对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将予以剔除;4.
若出现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相关对标企业进行
剔除或更换,或对对标企业相关指标计算值进行调整。
其中,归母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
初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
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当期净利润÷基准年净利润)^(1/年数)-1。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若激励对象在股
票期权生效的前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或以上,则其当期绩效表现
达到生效条件,在满足其他生效条件下,可以申请当期实际可生效股
票期权的行权;若激励对象的个人年度绩效等级为 E,则其当期业绩
表现未达到生效条件,取消其该期股票期权行权资格。实际生效比例
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如下表所示:
个人实际可生效股票期权
个人绩效评价等级
占本批应生效股票期权的比例
S 卓越/A 优秀/B 良好/C 合格 100%
D 待改进 80%
E 不合格 0%
三、本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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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权简称:招港 JLC2
2.期权代码:037104
3.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 年 3 月 5 日
4.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 53 万份,激励对象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 人,核心管理人员 1 人,合计 3 人。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内部公示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五、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提升股东价值,维护所有者
权益;形成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帮助管理层平衡短
期目标与长期目标,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吸引和保
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确保公司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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