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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港口: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1-02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向 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0 号)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方式向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共计 2 名发行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8,952,74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12,829,121.36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相 关 费 用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185,997,340.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

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I10673 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 5,208,821,925.44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1)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582,722,414.48 元;(2)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的募集资

金 金 额 为 749,267,729.75 元,其中: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投入

749,267,729.75 元;其中:2019 年度共投入 324,533,139.29 元,2020 年度共投

                                          1
入 424,734,590.46 元;(3)支付发行费用 26,831,781.21 元;(4)购买结构

性存款 3,850,000,000.00 元,其中:2019 年度共购入 1,200,000,000.00 元,

2020 年度共购入 2,650,000,0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后净额为 1,938,427.36 元,其中:2019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

795,775.14 元,2020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 1,142,652.22 元;

结构性存款赎回 3,050,000,000.00 元,其中:2019 年度共赎回 100,000,000.00

元,2020 年度共赎回 2,950,000,000.00 元;结构性存款收益 28,841,232.88 元,

其中:2019 年度收益共 302,465.75 元,2020 年度收益共 28,538,767.13 元。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存 放 于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884,786,856.16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

规范使用。

    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

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兼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




                                        2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1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01118610906         2,186,275,171.90   70,059,037.76    活期
新时代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0111868100155                          30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新时代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590111868100169                          50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新时代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
                           755901172210858                            14,727,818.40    活期
分行*2
   合计                                            2,186,275,171.90   884,786,856.16

    *1 初始存放金额中已扣除中信证券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6,553,949.46 元,包
含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 277,831.75 元(含税)。
    *2 招商银行前海分行 755901172210858 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深圳
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的专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3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218,599.73                                                            42,473.46
                                                                                                           (不含在本期投入但已置换部分)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3,199.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599.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51%
                      是否已                                            本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
                                                                                                                                            截止期             项目可行
                      变更项                                            额(不含在      截至期末累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前期募集资                                                             本年度实   末累计             性是否发
                      目(含                                            本期投入但      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和超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置换金额                                                             现的效益   实现的             生重大变
                      部分变                                            已置换金            (2)        (3)=         期                                效益
                                                                                                                                            效益                 化
                        更)                                              额)                       (2)/(1)
   承诺投资项目
                                                                                                                                 不适用
1、汉港配套改造项目        是   18,599.73                                                                                                   不适用     否         否
                                                                                                                                 (注 1)
2、海星码头改造项目                                                                                                              不适用
                           否   200,000.00   218,599.73   58,272.24     42,473.46       133,199.01    60.93      2021 年二季度              不适用     否         否
   (二期工程)                                                                                                                  (注 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18,599.73   218,599.73    58,272.24     42,473.46     133,199.01    60.93
                      注 1、根据汉港配套改造项目的预计建设进度,项目拟于 2019 年、2020 年分别投入 7,900 万美元、28,100 万美元用于新建油码头及油罐区,分别投入 1,248 万
                      美元、17,960 万美元用于购置岸桥、场桥等操作设备,预计在 2020 年前全部使用完毕。由于汉港配套改造项目进度延后,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将本次 18,599.73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截至 2020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年 12 月 31 日,汉港配套改造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0 元。
(分具体募投项目)
                      注 2、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自开工以来,由于政府规划调整、小野田场地延迟交付、疫情、部分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综合影响工期,将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0 年四季度调整至 2021 年二季度。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尚处于建设阶段,未产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无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无
  施方式调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信会师深报字[2019]第 10423 号《深圳海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58,272.24 万元。2019 年 12 月,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




                                                                                    4
                     对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
                     户。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
  现金管理的情况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深圳新时代支行购买了 3,850,000,000.00 元结构性存款,其中:2019 年度共购入
                     1,200,000,000.00 元,2020 年度共购入 2,650,000,000.00 元。所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中 3,050,000,000.00 元已赎回,其中:2019 年度共赎回 100,000,000.00
                     元,2020 年度共赎回 2,950,000,000.00 元。产生结构性存款收益 28,841,232.88 元,其中:2019 年度收益共 302,465.75 元,2020 年度收益共 28,538,767.13
                     元,仍有 800,000,000.00 元存放于结构性存款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无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无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已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 26,831,781.21 元。




                                                                                 5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582,722,414.48 元。2019 年 12 月
     13 日,本公司已完成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分所审核并出具了《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深报字[2019]第 10423 号)。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入金额
                                                          工程建设投资       设备投资           其他
       海星码头改
 1     造项目(二     4,167,310,000.00   582,722,414.48   159,589,196.64   239,448,000.00   183,685,217.84
       期工程)
       合计           4,167,310,000.00   582,722,414.48   159,589,196.64   239,448,000.00   183,685,217.84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
     金账户。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
     十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深圳
     新时代支行购买了 385,000 万元结构性存款,其中 2019 年度共购入 120,000 万




                                                    6
元,2020 年度共购入 265,000 万元。产生结构性存款收益 28,841,232.88 元,其
中:2019 年度收益共 302,465.75 元,2020 年度收益共 28,538,767.13 元,仍有
80,000 万元存放于结构性存款账户。




                                    7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期投入金额(不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含本期投入但已置                      度(%)    可使用状态日                   行性是否发生重
                                                                          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换金额)                        (3)=(2)/(1)      期                             大变化



海星码头改造项目
                   汉港配套改造项目        218,599.73           42,473.46         133,199.01         60.93 2021 年二季度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二期工程)
      合计                                 218,599.73           42,473.46       133,199.01           60.93
                                                        变更“汉港配套改造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 18,599.73 万元用途,用于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的建
                                                        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会议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通过。具体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披露,详见《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9-085)。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
                                                        额为 18,599.73 万元。
                                                        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自开工以来,由于政府规划调整、小野田场地延迟交付、疫情、部分工程设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等原因综合影响工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0 年四季度调整至 2021 年二季度。海星码头
                                                        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尚处于建设阶段,未产生收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8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由于汉港配套改造项目进度延后,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后,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净额 218,599.73 万元将全部投资于海星码头改造项

目(二期工程)。

    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自开工以来,由于政府规划调整、小野田场

地延迟交付、疫情、部分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综合影响工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0 年四季度调整至 2021 年二季度。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

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独立审计师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审计师认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招商港口募

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9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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