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21-04-1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会议文
件,现就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李玉彬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二、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合法。
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经本人了解,李玉彬先生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
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平、王振民、李琦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