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872/201872 股票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债券代码:149170 债券简称:20招港0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度) 发行人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1年6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 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 披露文件、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发行人”或“公 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 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 目录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4 第三节 发行人2020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5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9 第五节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0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1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2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3 第九节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4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5 第十一节 其他情况 ................................................................................................................ 16 2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 债券发行人名称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63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3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 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一)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1. 发行主体: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0招港01”、债券代码“149170”。 3. 债券余额:20亿元。 4.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0亿元。 5. 本期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6. 本期债券利率:3.36%。 7.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0年7月8日。 9.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7月8日。 10.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7月8日。 11.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2.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 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4. 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尚未进入付息兑付期。 15.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 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 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 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报告期内, 发行人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 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 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20招港01债券无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 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核准用途一致。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发行人 未召开持有人会议。 五、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20招港01无兑付兑息事项,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 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4 第三节 发行人2020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1、发行人业务情况及经营模式 发行人主要从事集装箱和散杂货的港口装卸、仓储、运输及其它配套服务,主要经 营深圳西部港区及东莞麻涌24个集装箱泊位和18个散杂货泊位,汕头港9个集装箱泊位、 2个散杂货泊位、10个件杂货泊位、1个煤炭专用泊位,湛江港2个集装箱泊位、33个散 货泊位,顺德港4个多功能泊位,漳州港2个集装箱泊位、6个散货泊位,宁波大榭4个集 装箱泊位,斯里兰卡CICT4个集装箱泊位、HIPG4个多功能泊位、2个油品泊位和4个集 装箱泊位,多哥LCT3个集装箱泊位,巴西TCP4个集装箱泊位。同时参资上海、天津等 集装箱枢纽港,并成功布局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南美洲及北美洲等地港口。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如下: 业务板块 应用领域 集装箱装卸仓储:为船公司提供靠泊及装卸船服务、为船公司及货主提供集装箱堆 港口装卸仓 存服务、为拖车公司提供吊箱服务等;同时提供集装箱拆拼箱、租箱、修箱等业 储业务 务;散杂货装卸仓储:在港区内进行散杂货的装卸搬运以及堆场堆存作业。主要装 卸货种为粮食、钢材、木材、砂石等。 港口配套业 主要包括外轮到达港口开始所进行的拖轮拖助、驳船以及在装卸过程中的理货业务 务 等,以及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 保税物流业 为客户(物流公司/贸易公司/货主等)提供仓库/堆场租赁、库内/堆场装卸操作、报 务 关、场站拆拼箱等,为进出保税物流园区的拖车提供单证服务。 2、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行业地位 港口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与全球经贸发展密不可分。2020 年,全球遭新冠疫情肆虐,世界经济因疫情遭到了巨大的冲击,国际政经形势复杂严峻。 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全球集装箱海运贸易量缩减,给港口生产带来一定挑战。下半年多 数国家经济活动陆续开放,港航市场逐步回暖。随着中国复工复产全面推进,进出口逐 步复苏,国内港口生产持续回升。疫情加速港航业数字化发展,数字化将在降本增效、 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给港航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发行人是中国最大,全球领先的港口开发、投资和运营商,于中国沿海主要枢纽港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港口网络群,并成功布局亚洲、非洲、欧洲、地中海、大洋洲、南美 洲及北美洲等地区。秉承锐意进取、稳健高效的经营风格,凭借全球港口组合、专业的 5 管理经验、自主研发的全球领先码头作业系统与进出口综合物流管理平台,发行人致力 于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的港口及海运物流服务与全方位的现代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同 时,发行人也投资保税物流业务、开展园区综合开发业务,推动港口行业转型升级,发 展港口综合服务,提升产业竞争力,通过发挥现有码头网络的协同效应,创造更大的价 值。 3、主营业务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 2019年 同比增 业务 占营业收入比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金额 减 重 重 港口业务 1,204,772.45 95.48% 1,154,707.22 95.24% 4.34% 保税物流业 41,739.14 3.31% 41,141.01 3.39% 1.45% 务 物业开发及 15,341.41 1.22% 16,534.72 1.36% -7.22% 投资 合计 1,261,853.00 100% 1,212,382.94 100% 4.08% (2)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2020年 2019年 行业分类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港口业务 740,712.98 94.07% 718,566.77 93.94% 3.08% 保税物流 业务 24,535.07 3.12% 24,023.07 3.14% 2.13% 物业开发 及投资 22,126.93 2.81% 22,302.25 2.92% -0.79% 合计 787,374.99 100.00% 764,892.09 100.00% 2.94% 二、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6 变动比例超过 变动比例 序号 项目 2020年末 2019年末 30%的,说明 (%) 原因 1 总资产 16,854,361.18 15,669,691.78 7.56% - 2 总负债 6,286,664.42 6,170,671.02 1.88% - 3 净资产 1,261,853.00 1,212,382.94 4.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 4 3,711,780.61 3,597,280.44 3.18% - 资产 5 资产负债率(%) 37.30% 39.38% -2.08% - 6 流动比率 82.99% 68.44% 14.55% - 7 速动比率 82.27% 68.00% 14.27% - 主要因筹集 2021年支付的 项目款及年初 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77,161.93 771,415.80 52.60% 偿还的银行借 款导致银行存 款增加所致。 单位:万元 变动比例超过 变动比例 序号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30%的,说明 (%) 原因 1 营业收入 1,261,853.00 1,212,382.94 4.08% - 2 营业成本 787,374.99 764,892.09 2.94% - 主要系当年公 允价值变动收 益及资产处置 3 利润总额 680,125.44 1,080,745.62 -37.07% 收益减少、其 他应收款信用 减值和商誉减 值所致 主要原因为利 4 净利润 552,556.81 816,691.73 -32.34% 润总额下降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 5 126,283.06 103,776.69 21.69% - 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6,532.30 289,819.22 -28.74%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7 1,176,301.96 1,576,181.91 -25.37% - (EBITDA) 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549,580.09 550,187.34 -0.11% - 主要是投资活 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689,311.71 -193,699.07 255.87% 动流出同比增 加 7 变动比例超过 变动比例 序号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30%的,说明 (%) 原因 主要是筹资活 动现金流入增 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539,447.25 -123,370.33 -537.26% 幅远大于筹资 活动现金流出 增幅 11 应收账款周转率 9.25 9.83 -5.90% - 12 存货周转率 41.95 56.13 -25.26% - 13 EBITDA全部债务比 18.71% 25.54% -26.74% - 主要原因为利 14 利息保障倍数 3.38 5.09 -33.60% 润总额下降 15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4.14 3.95 4.81% - 16 EBITDA利息倍数 5.84 7.42 -21.29% - 17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0.00% - 18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0.00% - 8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63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3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年7月6日,发行人发行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20亿元,期限为3年,发行利率为3.36%。根据 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发行人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本期债券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向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赤湾港航(香港)有限公司 收购其持有的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06,855,919股普通股(占湛江港已发行的 股份总数的27.3544%)股权.。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0招港01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计划一致。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目前专项账户 运行正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9 第五节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0招港01尚未到付息日,尚不涉及利息及本金的偿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延期兑付本息的情况。 10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20招港01债券无兑付兑息事项。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 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指标(合并口径)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资产负债率 37.30% 39.38% 流动比率 82.99% 68.44% 速动比率 82.27% 68.00% EBITDA 利息倍数 5.84 7.42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0年末及2019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68.44%、 82.99%,速动比率分别为68.00%、82.27%。近一年,短期偿债指标有所提升。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0年末及2019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9.38%、 37.30%,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 从EBITDA利息倍数来看,2020年度及2019年度,发行人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 7.42、5.84,最近两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保持较高水平。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 能力正常。 11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发行人公司债券无增信。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 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按 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12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3 第九节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于2020年6月24日 出具了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9]G564号),中诚信国际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 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信用等级为AAA。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 委函字[2021]跟踪0492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及发行人存续 期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发行人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20招港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根据监管部门和中诚信国际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次债券存续 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出具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 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司债券的相 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14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15 第十一节 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以下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四)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六)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七)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 (九)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十)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十一)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