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关于发行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提示性公告2021-07-17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1-063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 2021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
发布公告《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93),披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将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金额为 10 亿元,期限为 90 天,每张面值为 100 元,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
商。本次发行所募集的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超短期
融资券 发行 的相 关文 件详见 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 在上 海清算 所网站
(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刊登的公
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