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 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 2803-04 室 邮编:518048 电话:(86-755) 2939-5288 传真:(86-755) 2939-5289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招商局港口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 表法律意见如下: 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755) 2939-5289 传真: (86-20) 2805-9099 大连分所 电话: (86-411) 8250-7578 海口分所 电话: (86-898) 6851-2544 天津分所 电话: (86-22) 5990-1301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5000 传真: (86-411) 8250-7579 传真: (86-898) 6851-3514 传真: (86-22) 5990-1302 传真: (86-532) 6869-5010 成都分所 电话: (86-28) 6739-8000 香港分所 电话: (852) 2167-0000 纽约分所 电话: (1-212) 703-8702 硅谷分所 电话: (1-888) 886-8168 传真: (86-28) 6739 8001 传真: (852) 2167-0050 传真: (1-212) 703-8720 传真: (1-888) 808-2168 www.junhe.com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招商局港口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刊载了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贵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 形式通知了股东,《股东大会通知》中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3、根据本所律师核查,2021 年 9 月 27 日,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贵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服务。 4、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 现场会议由贵公司董事长邓仁杰先生主持。 5、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 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 的事项一致。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计 10 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78,704,022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 82.1230%。其中,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为 1,519,992,948 股,占贵公司 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87.2321%;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为 58,711,0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B 股股份总数的 32.6362%。 2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传来的表明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册之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名册》,上述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上述股东均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信息确认,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名,代表贵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 129,787,220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14%。 3、根据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股东大会通知》,贵公司董 事会召集了本次股东大会。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表决,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提案逐项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2、根据贵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的清点,以 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对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3、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表决通过了以 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3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4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限售期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5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6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1,708,489,14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99%;2,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1%;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2,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2,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 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8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 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结果:1,708,489,14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99%;2,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1%;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2,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2,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9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相关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708,487,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 99.9998%;4,1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0002%;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0,4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4,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708,489,84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999%;1,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1%;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88,963,194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1,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在招商银行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33,648,98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 99.9990%;1,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33,648,98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1,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10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王秀峰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选总票数1,708,443,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 投票)的99.997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选总票数188,916,495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5%。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11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字页)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建伟 经办律师: 留永昭 陈珊珊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