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招商港口: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公告2022-01-29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2-009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 口集团股 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 “招商 港口” 或“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第 一 期 ) 股 票 期 权 ( 首 批 授 予 部分 ) 第 一 个 行 权 期 行 权条 件 未 满 足 的 议

案》。根据《 招商局港口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 一期)》

(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

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招

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

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招商局港口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 《招商局港 口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 施考核办

法》(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1
    (二)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19 年

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

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同时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2019-070)。

    (三)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48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详见公司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四)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股 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 期)(草 案修订稿) 》及其摘 要,并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核查并发表意

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020-

003、2020-004)。

    (五)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期)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对首批授予激励对象


                                    2
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对股票期权首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 月 19 日止。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公司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六)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 案)》及其 摘要、《 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 第一期)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同日,公 司根据内幕 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 的核查情

况,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 告》。具体 详见公司 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1)。

    (七)2020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授予日 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 一期)激 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查 并发表意

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013、2020-014)。

    (八)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议案》。公司监


                                     3
事会对授予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

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08)。

    (九)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 期 ) 预留 部分 的 激励 对 象名 单 审核 及公 示 情况 说 明》 (公 告 编号 : 2021-

009)。公司对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

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批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十)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行 权价格的议 案》《关 于调整公司 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

议案》《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7、2022-008、2022-

009、2022-010)。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说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办法》相关规定,当各业绩指标同时满足生效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国务院国资

委、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生效的情形时,股票期权方可按照生效安




                                          4
排生效,其中,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财务业绩生效条件为:

   业绩指标                 生效条件                    是否达标的情况说明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公司 2020 年归母净资产收
 归母净资产收 2020 年)招商港口归母净资产收
                                                     益率(ROE)低 于 6.9%,
 益率(ROE)    益率(ROE)不低于 6.9%,且不
                                                     本项行权条件未满足。
                低于对标企业同期 75 分位值
                                                     公司 2020 年净利润相较于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8 年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020 年)招商港口净利润相较于
 净利润复合增                                        38.37% , 不低 于 20%, 且
                2018 年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长率                                                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 75 分
                2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同期 75
                                                     位值, 本项 行权 条件满
                分位值
                                                     足。
                生效时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公司 2020 年 EVA 达到招商
 经济增加值
                2020 年)招商港口 EVA 达成招商       局集团 有限 公司 考核目
 (EVA)
                局集团有限公司下达的目标             标,本项行权条件满足。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满足。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期)股票期权 (首批授予 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 的行权条件 未满足, 公司根据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数

量的公告》对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后,将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 638 万份股票期权。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未满足对公司的影响

                                       5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

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相关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且 1 名首批获授股票期

权的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当期生效条件未达成的股票期权,由上市公

司注销相关期权。

    六、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

权(首批授予 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未 满足的相关 股票期权 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

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当期生效

条件未达成的股票期权,由上市公司注销相关期权。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

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批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未满足的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6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四)《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调整行权价格、激励对象数量和授予股票期权

数量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并注销部分已授予股

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