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招 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港口”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招 商港口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向 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0 号)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向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共计 2 名发行对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8,952,746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7.16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212,829,121.36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相 关 费 用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185,997,340.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 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I10673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 9,651,771,153.86 元,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1)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金额为 582,722,414.48 元;(2)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012,216,958.17 元,其中: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投入 1,012,216,958.17 元;其中:2019 年度共投入 324,533,139.29 元,2020 年度共投入 424,734,590.46 元, 1 2021 年度共投入 262,949,228.42 元;(3)支付发行费用 26,831,781.21 元;(4)购 买结构性存款 7,130,000,000.00 元,其中:2019 年度共购入 1,200,000,000.00 元,2020 年度共购入 2,650,000,000.00 元,2021 年度共购入 3,280,000,000.00 元;(5)购买 七天通知存款 900,000,000.00 元,其中:2021 年度共购入 900,000,000.00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 额为 2,452,004.93 元,其中:2019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 795,775.14 元,2020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 1,142,652.22 元,2021 年度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 513,577.57 元;结构性存款赎回 7,130,000,000.00 元,其 中:2019 年度共赎回 100,000,000.00 元,2020 年度共赎回 2,950,000,000.00 元,2021 年度共赎回 4,080,000,000.00 元;结构性存款收益 41,738,931.50 元,其中:2019 年 度收益共 302,465.75 元,2020 年度收益共 28,538,767.13 元,2021 年度收益共 12,897,698.62 元;七天通知存款赎回 900,000,000.00 元,其中:2021 年度共赎回 900,000,000.00 元;七天通知存款收益 4,756,502.08 元,其中:2021 年度收益 4,756,502.08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640,005,406.01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招 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 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 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兼主承销商中信证 2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1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深圳新时 755901118610906 2,186,275,171.90 639,605,158.66 活期 代支行 招商银行前海分行 755901172210858 400,247.35 活期 *2 合计 2,186,275,171.90 640,005,406.01 *1 初始存放金额中已扣除中信证券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6,553,949.46 元,包含未扣除的其他发行 费用 277,831.75 元(含税)。 *2 招商银行前海分行 755901172210858 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 公司的专户。 3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在本期投 募集资金总额* 218,599.73 26,294.92 入但已置换部分)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9,493.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599.7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51%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本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截止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 前期募集资 (不含在本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实现的 累计实现 到预计 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总额(1) 金置换金额 投入但已置换 (%)(3) 用状态日 总额 金额(2) 效益 的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变更) 金额)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不适用 1、汉港配套改造项目 是 18,599.7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 2、海星码头改造项目 2021年6 -7,550.39 否 200,000.00 218,599.73 58,272.24 26,294.92 159,493.94 72.96 -7,550.39 否 否 (二期工程) 月28日 (注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18,599.73 218,599.73 58,272.24 26,294.92 159,493.94 72.96 注1、根据汉港配套改造项目的预计建设进度,项目拟于2019年、2020年分别投入7,900万美元、28,100万美元用于新建油码头及油罐区,分别投入1,248万 美元、17,960万美元用于购置岸桥、场桥等操作设备,预计在2020年前全部使用完毕。由于汉港配套改造项目进度延后,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将本次18,599.73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截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至2021年12月31日,汉港配套改造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0元。 (分具体募投项目) 注2、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已于2021年6月24日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6月28日通过口岸单位验收并投入运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 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7,550.39万元,由于该项目仅投入运营六个月尚未达到测算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无 施方式调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9年11月12日出具了信会师深报字[2019]第10423 号《深圳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额为58,272.24万元。2019年12月,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已对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 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现金管理的情况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深圳新时代支行购买了7,130,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及900,000,000.00元七天通知存 款,其中:2019年度共购入结构性存款1,200,000,000.00元,2020年度共购入结构性存款2,650,000,000.00元,2021年度共购入结构性存款3,280,000,000.00 元,2021年度共购入七天通知存款900,000,000.00元。公司所购买的结构性存款7,130,000,000.00元及七天通知存款900,000,000.00元已全部赎回,其中:2019 年度共赎回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元,2020年度共赎回结构性存款2,950,000,000.00元,2021年度共赎回结构性存款4,080,000,000.00元,2021年度共赎 回七天通知存款900,000,000.00元。结构性存款产生收益41,738,931.50元,其中:2019年度收益共302,465.75元,2020年度收益共28,538,767.13元,2021年 度收益共12,897,698.62元。七天通知存款产生收益4,756,502.08元,其中:2021年度收益共4,756,502.08元。公司所有在招商银行深圳新时代支行购买的结 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已到期并全部收回。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无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已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 26,831,781.21 元。 5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582,722,414.48 元。2019 年 12 月 13 日,本 公司已完成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 核并出具了《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深报字[2019]第 10423 号)。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 其中 序号 项目名称 的金额 入金额 工程建设投资 设备投资 其他 海星码头改 1 造项目(二期 4,167,310,000.00 582,722,414.48 159,589,196.64 239,448,000.00 183,685,217.84 工程) 合计 4,167,310,000.00 582,722,414.48 159,589,196.64 239,448,000.00 183,685,217.84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6 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深圳新时 代支行购买了 713,000 万元结构性存款及 90,000 万元七天通知存款,其中 2019 年度 共购入结构性存款 120,000 万元,2020 年度共购入结构性存款 265,000 万元,2021 年度共购入结构性存款 328,000 万元、共购入七天通知存款 90,000 万元。结构性存 款产生收益 41,738,931.50 元,其中:2019 年度收益共 302,465.75 元,2020 年度收 益共 28,538,767.13 元,2021 年度收益共 12,897,698.62 元;七天通知存款产生收益 4,756,502.08 元,其中:2021 年度收益共 4,756,502.08 元。公司所有在招商银行深圳 新时代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已到期并全部收回。 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投入 截至期末 变更后项目拟投 金额(不含 截至期末累 变更后的项目可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期投入 计投入金额 行性是否发生重 (%)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但已置换 (2) 大变化 (3)=(2)/(1) 金额) 海星码头改造项 汉港配套改造项目 218,599.73 26,294.92 159,493.94 72.96 2021年6月28日 -7,550.39 否 否 目(二期工程) 合计 218,599.73 26,294.92 159,493.94 72.96 变更“汉港配套改造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18,599.73万元用途,用于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的建设。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于2019年11月2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议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通过。具体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披露,详见《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85)。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金额为18,599.73万元。 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已于2021年6月24日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6月28日通过口岸单位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验收并投入运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7,550.39万元,由于该项目仅投入运营六个 月尚未达到测算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8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由于汉港配套改造项目进度延后,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 司配套募集资金净额 218,599.73 万元将全部投资于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 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自开工以来,由于政府规划调整、小野田场地 延迟交付、疫情、部分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综合影响工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从 2020 年四季度调整至 2021 年二季度。 海星码头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 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通过口岸单位验收并投入运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独立审计师意见 独立审计师认为,招商港口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 反映了招商港口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中信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招商港口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 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资金存放安 9 全。2021 年度,招商港口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0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