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1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
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调整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审阅《关于控股子公司调
整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就此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担保调整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资产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平、李琦、郑永宽
202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