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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港口: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意
见:
       一、关于 2022 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对
2022 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说明如下:
    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无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
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定价失允和利益输送的情
况。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余额为 184,410,008.80 元。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对外担保事项时均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范操作,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报董事会和
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控制风险。
    3、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已严格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有效控制了公司的财务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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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风险评估报告》的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就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风险评估报告内容提前向
全体独立董事进行汇报,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真审阅《关于<招商局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我们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未发现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2、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其向公司提供存、借款金融服务,交易额控
制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内。
    3、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
的情形。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选聘管理工作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经理层成员选聘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
相关会议文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制定《经理层成员选聘管理工作方案》,有助于激发经理层干事创
业活力,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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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
相关会议文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明确经理层经营业绩总体
目标并合理分解落实,有助于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契约管理,激发
经理层干事创业活力,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关于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会议文
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遵循战略引领、业绩导向和价值分配
原则,建立与公司战略和经营发展相匹配的工资总额管理机制,有助于发挥薪酬
资源在企业资源配置过程中的杠杆作用。
    七、关于赤湾港区土地使用权确权事项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赤湾港区土地使用权确权事项提前向全体独立董事进行汇报,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真审阅《关于赤湾港区土地使用权确权事项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
    我们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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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赤湾港区土地使用权确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为了明确公司及下
属公司在深圳赤湾港区所拥有土地及建筑物资产的相关权益,进一步理顺公司与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赤湾港区土地权属及经济关系,进一步推
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平、李琦、郑永宽
                                               2022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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