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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港口: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07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3-03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障生产经营以及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融资保障,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
( 下 称 “ 招 商 局 港 口 ” ) 之 控 股 子 公 司 Colombo International Container
Terminals Ltd.(即科伦坡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下称“CICT”)拟将 12
台 岸 桥以 售后 回租 的方 式与 关联 方招 商局 通商 融资 租赁 公司 (下 称“ 招商 租
赁”)之境外全资子公司 Ocean Driller III Limited(下称“Ocean Driller
III”)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额度为不超过 4,900 万
美元,融资租赁年利率为 3 个月前瞻性期限担保隔夜融资利率基础上浮 300 基准
点 (3M TERM SOFR+300BP) , 融 资 租 赁 期 限 不 超 过 1 年 ( 以 下 简 称 “ 本 次 交
易”)。
    Ocean Driller III 及 CICT 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
商局集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023 年 4 月 6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对《关于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
事邓仁杰、王秀峰、严刚、张锐、刘威武、徐颂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本次交易进程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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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Ocean Driller III 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Ocean Driller III Limited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6 月 27 日
    注 册 地 : 中 国 香 港 湾 仔 区 皇 后 大 道 东 183 号 合 和 中 心 54 楼 ( Level
54,Hopewell Centre 183 Queen's Road East Wan Chai Hong Kong)
    董事:何国强
    注册资本:1.00 美元
    公司编号:2714763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 值 处 理 及 维 修 (Financial Leasing; Leasing; Purchasing the leasing
assets domestic and overseas; Handling and repair the residual value
of the leasing assets)
    主要股东:Ocean Creole Spirit Co. Limited 持股 100%(招商租赁持有
Ocean Creole Spirit Co. Limited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
    2.Ocean Driller III 为招商租赁之境外全资子公司,招商租赁的基本信息
如下:
    名称:招商局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11 月 3 日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
海中心 2 号楼-5,6-202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太子路 51 号太子广场,38、39 楼
    法定代表人: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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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LFDXXK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经济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40%、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
持股 30%、招商局海通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30%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
    (二)历史沿革、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Ocean Driller III 的历史沿革、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历史沿革:2018 年 6 月 27 日,Ocean Driller III 设立,成立时 Ocean
Creole Spirit Co. Limited 持股 100%。设立至今,Ocean Driller III 的股权
结构未发生变化。
    Ocean Driller III 近年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自设立以来,Ocean Driller III 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
    由于 Ocean Driller III 自设立以来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故无相关财务数
据。
    2.招商租赁的历史沿革、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历史沿革:2016 年 11 月,招商租赁在天津自贸区注册成立,系招商局集团
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 50 亿元,是招商局集团深化产融结合的重要
抓手和打造特色金融生态圈的重要组成。招商租赁成立当年成功实现了“当年注
册、当年投资、当年盈利”,自成立以来,招商租赁依托招商局集团产业背景,
积极深化产融协同,业务发展迅速,聚焦交通运输、城市基础建设及现代服务业
三大板块,客户群定位主要以国央企背景的承租人为主。主要业务模式包括售后
回租、直接租赁以及经营性租赁等。
    2021 年以来,招商租赁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布局,结合招商局集团整体战
略趋势和产业背景,逐步压缩传统业务,逐步向“五新”行业转型,聚焦新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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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新海工、新能源、新基建、新物流五大行业布局。紧密围绕“绿色、科技、
能源、物流、设备”五个关键词,布局海上风电及海工装备、清洁能源及运输、
海上油气保障、智能物流运输、数字新基建等八个特色领域,扎实迈向“产业金
融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融资租赁公司”的战略愿景。目前发展转型态势良好。
    招商租赁近年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累计业务笔数        累计投放总额        租赁资产余额
        年度
                          (笔)              (亿元)            (亿元)
       2020 年              329                664.62             372.53
       2021 年              477                884.23             406.14
       2022 年              759               1,119.65            437.37

    主要财务数据:
    招商租赁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
总额 4,802,490.00 万元,负债总额 4,064,835.52 万元,净资产 737,654.48 万
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284,183.29 万元,净利润 64,619.11 万元。
    招商租赁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
总额 4,234,245.95 万元,负债总额 3,546,173.78 万元,净资产 688,072.17 万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66,174.15 万元,净利润 51,424.72 万元。
    (三)关联关系
    Ocean Driller III 与 CICT 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
    ( 四 ) Ocean Driller III 、招 商租 赁未 被列 入 全国 法院 失信 被执 行人 名
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租赁物名称:12 台岸桥(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 CICT 持有,标的资产目前已抵押给国家
开发银行,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双方协议生效后,将办理标的资产的抵押解除及所有权的转移
过户手续;
    (四)所在地:科伦坡国际集装箱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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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标的资产价值情况如下:
                               已折旧期       预计使用   资产数
资产编码      资产名称           间数         期间数       量     净值(美元)
                               (月)         (月)     (台)
           振华重工牌 3 台岸
 0961-     桥(编号 1、2、
QYZYJX-      3)ZPMC 3Quay       114            240        3      12,059,009.56
 00002            Crane
              (No.1,2&3)
           振华重工牌 3 台岸
 0961-     桥(编号 4、5、
QYZYJX-      6)ZPMC 3Quay       100            240        3      13,980,504.07
 00003            Crane
              (No.4,5&6)
           振华重工牌 3 台岸
 0961-     桥(编号 7、8、
QYZYJX-      9)ZPMC 3Quay        94            240        3      14,998,378.43
 00005            Crane
              (No.7,8&9)
           振华重工牌 3 台岸
 0961-       桥(编号 10、
QYZYJX-       11、12)ZPMC        90            240        3      16,726,838.18
 00001        3Quay Crane
           (No.10,11&12)
                        合计                              12      57,764,730.24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双方参照当前融资租赁市场价格水平,结合行业惯例和市场价
格,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CICT 与 Ocean Driller III 签 订 结 构 性 租 赁 协 议 ( Structured Lease
Agreement),主要内容如下:
    承租人:CICT
    出租人:Ocean Driller III
    租赁物:12 台岸桥
    租赁资产转让价格:4,900.00 万美元
    租赁期限:36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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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总额:4,900.00 万美元
    租赁利率:浮动利率,利率为 3 个月前瞻性期限担保隔夜融资利率基础上浮
300 基准点(3M TERM SOFR+300BP)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协议生效条件:
    (一)承租人已向出租人提供承租人公司章程文件、本次交易经承租人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文件、承租人授权代表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二)相关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三)相关法律顾问已出具经出租人认可的法律意见书;
    (四)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明。
    后续安排: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按 1 美元名义价款向出租人买回标的资
产所有权,双方办理所有权的转移过户手续。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为保障生产经营以及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融资保障,CICT 拟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经比较各融资租赁机构提供的条款后,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结构性租
赁协议项下的条款及条件对公司最为有利。CICT 与 Ocean Driller III 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 Ocean Driller III、招商租赁
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 0 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
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CICT 与 Ocean Driller III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以
及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融资保障。本次关联交易根据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
必要的,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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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
为:本次招商港口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盘活固定资产,开展融资租赁
业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利
益转移,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招商港口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
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港
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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