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 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 会提供的所有相关会议资料,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定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平、李琦、郑永宽、柴跃廷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