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医疗: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9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8-139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8 日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国强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
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公司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
决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股份回购条款进行的相应修
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监事会同意本次
修订事项。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可转债换股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
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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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
施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
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五)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比
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5 元/股,按回购总金额上限 5 亿元测算,预计本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14,285,714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比例为 0.80%;按回购总
金额下限 3 亿元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571,429 股,占公司回购前
总股本比例为 0.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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