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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普医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公告2022-09-23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2-087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984 号)核准及瑞士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 17,684,396 份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已于瑞士时间 2022 年 9 月 21 日在瑞士证券交

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对应的新增基础证券为 88,421,980

股公司 A 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变更为 1,893,012,089 股。

   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为符合本次发行后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 >及其附件(瑞交所

上市后适用)》及授权,现对《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

具体内容见本公告附件。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瑞交所上市

后适用的制度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 2022 年 9 月 21 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 年 9 月修订)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1
附件:



                      公司章程条款变更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20 日        第四条 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20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          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以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以
下简称“A 股”)4100 万股,于           下简称“A 股”)4100 万股,于
2009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         2009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                        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发行【】份全球存托          证监会核准,发行 17,684,396 份
凭证(以下简称 GDR),按照公            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 GDR),
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代表【】股          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代
A 股,【】年【】月【】日在瑞士          表 88,421,980 股 A 股,2022 年 9
证券交易所上市。                        月 21 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住所:北京昌平区超           第六条 公司住所:北京昌平区超
前路 37 号                              前路 37 号
邮政编码:102200。                      邮政编码:102200。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010-80120622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010-80120776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元人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民币。                                  1,893,012,089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 二条 公司 现 股份总 数为
股 ,公司现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893,012,089 股 ,公司现股本结
【】股,其中 A 股股东持有【】股,       构为:普通股 1,893,012,089 股,
占【】%;境外投资人持有的 GDR           其中 A 股股东持有 1,804,590,109
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            股,占 95.33%;境外投资人持有

                                    2
应的 A 股 基础股票为【】股,占       的 GDR 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
【】%。                              计算对应的 A 股 基础股票为
                                     88,421,980 股,占 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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