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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探路者: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5-08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4-25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4 年 4 月 15 日,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7 日 15:00 至 2013 年 5 月 8 日 15:00 的任
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 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
国际大厦 A 座 21 层公司 1 号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0,276,9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91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所持股份 137,452,8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2.324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所持股份 22,824,13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5.367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发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
《2013 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部分。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60,276,89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票 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
《201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60,275,6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票 1,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5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2013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160,276,89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票 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48,803,837.35 元,以母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272,077,091.89
元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7,207,709.19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294,492,688.06 元,减实施 2012 年度分配方案分配的 123,430,373.61 元,本年可
供分配的利润为 392,658,442.61 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 146,887,637.94 元。
    为壮大公司实力,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3 年末总股本 425,035,424 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含税),同时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6,258,856 元,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若在权益分配实施日之前,公司
股份总量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应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实际分配比例按最新股本相应摊薄,调整每股送红股及派发现金的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 160,276,89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票 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 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60,276,89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票 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审计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
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
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3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鉴
于上述情况,董事会提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 160,275,6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票 1,3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
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国琴、黄影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