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2014-09-03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
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
查,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根据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提名,公司董
事会推荐盛发强先生、王静女士、蒋中富先生、彭昕先生、张成先生、牛文文先
生、余宇莹女士、郑锦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牛文文先生、余
宇莹女士、郑锦桥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根据上述8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实际情
况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实际情况等,没有发现其有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上述8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谢林平 程源 姜彦福
2014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