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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探路者: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4-09-29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探路者户外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中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第3.1.3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
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同意聘任彭昕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蒋中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
聘任张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
同。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牛文文   余宇莹   郑锦桥




                                                 2014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