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5-30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北京野玩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此外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5 年 4 月 15 日,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董事 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盛发强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北京探路者户外 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公司董事会审核后同意 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北京野玩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并于同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增加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暨召 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1 日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1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 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大 厦 A 座 21 层公司 1 号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19,837,2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1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所持股份 219,836,8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2.814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所持股份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0.0001%。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发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 《2014 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9,837,2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8,603,654 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 弃权票 0 股。 2、 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 《201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9,837,2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8,603,654 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 弃权票 0 股。 3、 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2014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9,837,2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8,603,654 股,占出席股东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会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 弃权票 0 股。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 市 公司 股东 的净 利润 294,289,340.18 元, 以母 公司 2014 年 度实 现净 利 润 328,838,227.04 元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2,883,822.70 元,加期初未 分配利润 392,658,442.61 元,减实施 2013 年度分配方案分配的 191,265,928.00 元 , 本 年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462,798,032.09 元 ; 公 司 年 末 资 本 公 积 余 额 172,552,572.55 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 513,016,5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2,603,306.4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9,837,2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8,603,654 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 弃权票 0 股。 5、 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219,837,22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8,603,654 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100.0000%;反对票 0 股; 弃权票 0 股。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北京野玩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202,861,2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1%;反对票 1,068,387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3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蒋中富回 避了表决,其个人持有股份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内。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票 1,627,678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下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股份的 60.3724%;反对票 1,068,387 股 , 占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5% 以 下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股 份 的 39.6276%;弃权票 0 股。关联股东蒋中富回避了表决,其个人持有股份未计入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内。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国琴、顾志坤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