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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探路者:关于与北京行知探索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2015-12-29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5-99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行知探索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意向协议》为意向性投资协议,正式协议的签署尚需
 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进行协商和谈判,该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对外投资意向概述
     2014 年 9 月 3 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
 方”)与北京行知探索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即原北京行知探索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行知探索”、“乙方”)、北京极之美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极之美”)在北京共同签署了《增资认购协议》,协议约定探路者对极之美增资
 3900 万元人民币并取得投资后极之美 56.52%的股权(该事项请见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认购北京行知探索旅行社有限公司新增股份
 的公告》),极之美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于今年 4 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股权及业务的合作,开展公司旗下旅行服务等业务板块与行知
 探索之间的深度合作,形成双方基于会员用户和资源共享的相关业务高效协同,
 公司与行知探索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以所持极
 之美的全部股权(占目前极之美的股权比例为 56.52%)对行知探索进行增资,
 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成为行知探索股东,极之美成为行知探索的全资子公司。

     二、投资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行知探索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6 号 15 层 15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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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曲向东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影视策划;信息咨
询(不含中介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仅限使用计算机进行制作);会议服务;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形象设计;销售服装鞋帽、日用杂货、工艺品、体育用
品;计算机技术培训;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08
月 31 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行知探索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11 日,已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
转让系统公司”)挂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835073,证券简称:行知探索),是
一家从事深度文化体验产品的设计执行为核心能力的文化创意公司,主营业务是
通过“玄奘之路”的品牌向客户提供体验式文化赛事和体验式文化教育。

    三、投资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方式:甲方以所持极之美 56.52%的股权对乙方进行增资,取得增资
后乙方约 21%的股权(具体股权比例以经审计、评估后双方董事会确认的结果为
准),乙方同时接受甲方为达到这一持股比例而注入其他资产的可能安排。
    2、投资工作阶段性安排
   1)2016 年 1 月 10 日前,甲方完成对乙方的详细尽职调查工作;
   2)2016 年 3 月 1 日前,乙方完成本投资事项的相关内部程序,同时各方确
定估值及具体投资方案,拟定并签署正式的《股权增资协议》;
    3)2016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以协助甲方取得由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签发的股权证书。
    3、本意向书仅为甲方对乙方的投资意向性文件。具体的投资方案及条款以
各方后续协商并签署正式的《股权增资协议》为准。
    4、投资前提条件:双方一致同意,正式《股权增资协议》签署的前提条件
包括:
    1)甲方对乙方完成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
    2)乙方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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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资条款经各方协商一致,并通过甲方、乙方双方各自的董事会及/或股
 东大会及相关投资决策层的批准。
        5、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签署投资意向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双方加强业务合作,实现相关业务的高效协同
     行知探索主营业务属于文化赛事和文化教育领域,通过《玄奘之路》的文化
 背景资源要素生产出“商学院戈壁挑战赛”、“八百流沙”、“刀锋领导力”、
“戈壁成人礼”、“创业戈壁行”、“远征军之路”等系列活动。而探路者集团是
 中国户外用品市场的领导者,正以用户为核心积极展开主营业务的延展和布局,
 构建户外用品、旅行服务和大体育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的户外生态圈,双方的业务
 领域有较强协同互补效应。
     自 2014 年 9 月探路者集团对极之美的股权投资后,双方已在自然主题旅行
 服务等领域形成初步的合作关系,而本次股权增资完成后,将有利于探路者集团
 与行知探索展开整体业务层面的深度合作。一方面极之美变更为行知探索的全资
 子公司后,便于行知探索整合资源、团队以极之美为基础,促进其体验式旅行相
 关业务的有效拓展;另一方面探路者集团成为行知探索的主要股东后,有利于探
 路者旗下户外事业群、旅行事业群、体育事业群等各项业务与行知探索体验式赛
 事、培训、旅行相关业务进行全面协同,实现相关业务的深度合作。
     2、本次投资有利于双方资源用户的深度共享,促进探路者户外生态圈的建
 设完善
     探路者集团是中国户外用品市场的领导者,近年通过投资并购、资源整合等
 方式进行主营业务的延展和布局,在户外、旅行服务、体育相关行业中积累了丰
 富资源和大量大众用户。而行知探索主要面向华语商学院 EMBA 人群、专业户外
 运动员、高层管理团队、高端人群家庭等人群,已在该类高端用户人群中建立了
 较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尤其是在“戈壁系列”高端体验式赛事的运营管理等方
 面积累了丰富经验,由此可见双方在用户和资源层面也具备较强的互补和整合价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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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投资后,探路者集团与行知探索在资源用户方面将形成有效的互补和共
享,在旅行服务、赛事运营等方面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探路者户外生
态圈的建设完善。
    五、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意向协议仅为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的意向,投资意向涉及事项尚需
获得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各方间的权利义务将以后续正式签署的《股权增资
协议》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审批
程序,并对后续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行知探索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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