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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探路者: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2-30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5-101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年12月25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话
形式通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12月30日10:30会议在锦秋
国际大厦A座24层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与
监事3名,实际参与监事3名,其中监事吴永进以通讯方式表决,没有监事委托他
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盛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实
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认真比照了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认为公司符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此项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
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全体监事对该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规定期限内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
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
况确定。
    表决结果: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4 年(含 4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
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和品种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
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和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
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表决结果: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9)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
但不限于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之日起 24 个月。
    表决结果: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
布的《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2、其他深交所要求文件。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