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11-22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6-064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探路者”或“公司”)拟定于2016
年12月12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后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1日至2016年12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
11日15:00至2016年12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6日
8、出席对象:
(1)2016年12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大厦 A 座 21 层探路者公
司 1 号会议室
1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
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
年 9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需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其中,议案(1)-议案(3)已经 201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6)内容已经 2016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6 年 12 月 9 日 9: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大厦 A 座 21 层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 12 月 9 日下午 16:30 点之前送
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
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005
2、投票简称:探路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12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探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议案 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议案 5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5.00
议案 6 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6.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
为2016年12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大厦 A 座 21 层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10-81788188 转 8840
传真:010-81786239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5、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
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6 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