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7-03-22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7-010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
同时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对于资金的中长期需求、降低中长期融资成本的需要,根
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总体方案
1、注册规模: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
2、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3、发行目的: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产品技术研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日常经营活动;
4、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机构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
行;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6、发行利率:本次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7、中期票据期限: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为每期不超过 5 年;
8、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
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了保证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中期票据
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
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
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
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的发行申报、上市流
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决定并办理公司与中期票据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限自本事项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
1、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中期票据事项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情况。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
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