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探路 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项进行了认真调查和核查,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宇莹 杨彦锋 蔡剑 2017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