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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探路者: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8-04-25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8-017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绿野户外旅行O2O项目、户外用
品垂直电商项目、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三项目。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30号文《关于核准探路者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5.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0,400,000.00元,发行费用总
额为人民币13,743,4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6,656,600.00元。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970005号《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
    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       探路者云项目                                    51,726.28
           2       绿野户外旅行 O2O 项目                           19,978.60
           3       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                            18,772.00
           4       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                        17,846.41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7,342.37
                        总计                                      125,665.6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 22,961.29
万元(其中探路者云项目累计投入 5,606.27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
17,354.88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 102,704.37 万元,加上累计取得的利息
收入和理财收益 3,791.41 万元共计 106,495.78 万元,其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募集资金 80,000 万元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6,495.78 万元。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绿野户外旅行 O2O 项目、户外用品垂直
电商项目、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终止募投项目         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项目余额
绿野户外旅行 O2O 项目          19,978.60            0.07           19,978.53

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           18,772.00            0.02           18,771.98

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       17,846.41            0.05           17,846.36

    截至目前,绿野户外旅行 O2O 项目、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户外安全保
障服务平台项目分别支出的 0.07 万元、0.02 万元和 0.05 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电
子回单柜年费或转账手续费。基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不确定性影
响,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有效投入实施,相应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或理财专户。
    四、终止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于 2015 年初开始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讨论
分析,并于 2015 年 6 月发布《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6 年 5 月中
旬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募集资金到账;2016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从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立项之初到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为止,历时一年之久,
基于当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出于审慎使用的
原则,未对绿野户外旅行 O2O 项目、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户外安全保障服
务平台项目进行投入。
    同时自 2017 年开始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较以前年度发生了调整,公司业务重
心回归户外用品主业,聚焦于户外多品牌业务的发展和深化;2017 年 11 月底公
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及管理层更加强调聚焦资源、强化户外品
牌精神,促进户外用品主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将逐步剥离与户外主业协同度较小
的其它业务。根据公司最新战略、经营现状及户外行业当前市场环境等情况,本
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原先主要是规划
建设户外安全救援体系、户外安全平台等内容,虽然从长期看对户外行业的发展
有利,但其对社会资源整合能力、资金投入力度、人员专业性等方面的要求均很
高,不符合公司当前聚焦资源促进户外用品多品牌业务发展的主旨精神,所以不
适宜再作为募集资金项目进行投入;“绿野户外旅行 O2O 项目”原先主要是规划
建设绿野户外活动交易平台和绿野直通车业务平台,与绿野网目前聚焦户外社群
运营、加强内容规划、提高用户活跃度和黏性,从而为户外用品主业提供深度支
持协同的发展方向已不相符;“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的原先规划是侧重于公
司自身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建设与运营,对比考虑到目前相关行业中自建电商平
台的发展情况,自建平台的投入高、风险相对较大,且对平台后期的运营维护更
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和精力,其最终实际达成效果不易把控,这与公司当前的发
展战略规划亦不再契合。
    综上,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决
定终止前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 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资金安排
    公司终止实施“绿野户外旅行 O2O 项目、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户外安
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三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降
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及后续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公司找到
新的项目或需资金支付时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
    六、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绿野户外旅行O2O项目、户外用品
垂直电商项目、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三项目。
    同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决定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绿野户外旅行
O2O项目、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是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而作出的慎重决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及后
续合理利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公司决定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绿野户外旅行O2O
项目、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
情况而作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及后续合理利用募
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决定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绿野户外旅行
O2O 项目、户外用品垂直电商项目、户外安全保障服务平台项目”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及后续合
理利用募集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