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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探路者: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1-30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8-068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探路者”或“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变更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 号)同时废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会计政策有关内容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时间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相应变更。
    (四)审批程序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
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执行上
述企业会计准则。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的会计准则而做出
的,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
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
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30日